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将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进一步向基层、向重点领域、向重点行业延伸,确保中央和省、市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落实,现通知如下:
2018年6月8日
石家庄市普法办
关于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治宣传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将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进一步向基层、向重点领域、向重点行业延伸,确保中央和省、市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为统领,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促进党中央提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大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思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修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运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离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这次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要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形成文字信息并附照片一张。
(四)要广泛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形式方法,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决心,落实本行业所涉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点对点宣传,尤其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的地方进行重点宣传。要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切实达到全行业无死角覆盖。
(五)要收集好资料。一是各县(市区)司法局除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外同时要收集本县其他单位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情况,形成的文字说明要注明时间、地点,并附照片一张。二是市直各单位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行业进行全行业覆盖式的宣传和监督,形成的文字说明要注明时间、地点,并附照片一张。三是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的“扫黑除恶”宣传并留好截图。
(六)要做好总结。6月18日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方案、总结、照片),报送至市普法办“扫黑除恶”邮箱shipufaban@126.com,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逾期不予报送或报送不合格,市普法办将进行重点通报。
联系人:杨珊 联系电话:86262091
石家庄市普法办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