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晋州市小樵镇东曹村王某因醉酒后谎报警情,被晋州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6时7分许,晋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自称名叫王占勇,是东曹村人,并说自己杀人了。指挥中心迅速派警,小樵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往东曹村,电话多次联系报警人,其只说自己拿刀捅了自己的妻子,但拒不透露具体位置,说完就挂机并关机。民警调查期间,自称王占勇的人还时不时开机主动拨打民警电话,但仍不透露所在具体位置,而且多次改称姓名为“建勇”、“朝栋”(音)等,让民警感觉十分疑惑。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走访调查,民警终于在该村大街上找到了自称“王占勇”的报警人,但未发现任何案发迹象。
经查,该报警人真实姓名为王某。5月11日6时许,王某酒后以假名报警谎称因打架捅杀了妻子。
司法解释:
王某恶意虚假报警,扰乱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日前,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110报警平台是珍贵的社会资源,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任何骚扰110、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和打击。
本文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