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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河北省将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18-12-04 00:00   点击量:528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将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我省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2日至8日。活动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通知强调,此次活动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旁听一次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于12月份共同组织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和政府有关部门将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各地各部门法治教育基地、公园、中心等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还将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宪法进万家”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
本文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