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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科普之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8 00:00   点击量:7128
市科协〔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
“科普之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河北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农村科普工作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推动新农村建设,石家庄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群众,依靠科技,为民服务的“科普之春”活动。现将2014年“科普之春”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村科普宣传力度,积极主动的把农业科技送到田间地头、把科普知识送到群众中去,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形式、注重实效,以新作风、新形象、新气象开创农村科普工作新局面,促进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月上旬至5月初。
三、内容形式
1、依靠载体,贴近实际,大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科普橱窗、科普宣传栏的功能;科普大集、科普庙会、科普展览、科普讲座、发放科普资料、播放科普电影及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经济,根据农民的需求,通过各种农民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形式,大张旗鼓地营造活动氛围,大力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引导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把“科普之春”活动推向高潮。
2、深入基层,贴近生产,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石家庄市科协将集中一段时间,对受省科协表彰的基层优秀科普典型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优秀科普农村带头人分行业组织行业内经验交流、巡回服务、现场指导、集中讲授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学种植、养殖、加工生产能力,培养一批不走的专家,通过典型引路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意识,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能力。
各县(市、区)科协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发展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已获国家、省、市表彰的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基地协会农业技术人员、农村种养殖技术能手、土专家等深入到田间地头、种植养殖现场,为农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手把手教导农民种养植技术,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从“科普之春”活动中得到实惠。
四: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科协在开展“科普之春”活动中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市、区)科协要把“科普之春”作为近期科普工作的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科协的优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营造大联合、大科普的工作格局。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科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活动的针对性、实用性、灵活性,切忌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科普之春”活动有始有终,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3、抓好典型,认真总结。各县(市、区)科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活动特色,重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典型的推广,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中的影像资料、新闻稿件,发送到市科协普及部邮箱(sjzskxpjb@126.com),活动结束后,总结、活动统计表务于2014年5月15前将电子版报市科协普及部邮箱。
 
附件:石家庄市“科普之春”活动情况统计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2月7日
附件:
石家庄市“科普之春”活动情况统计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