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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0 13:28   点击量:12029

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我市自2006年启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开拓创新,齐抓共管,联合协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时期的阶段任务。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五年来《科学素质纲要》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促检查,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五年来全市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经验,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科学素质纲要》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十一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冀全科组办字[2010]14号)精神,决定开展石家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的部门及单位(含学校、企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二)先进个人:在组织、谋划、协调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在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中有影响的带头人。

二、评选指标

先进单位拟在全市选定80个,其中,从23个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选定10个;市直成员单位选定10个;各乡镇、街道办中选定40个;从事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的部门及单位(含学校、企业、协会、培训机构等)20个。

先进个人拟在全市评定80名,科级不超过30%。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10名;市直部门10名;组织开展某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有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科普带头人60名,原则上各县(市)区上报2-3名。主要考虑四类重点人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优秀代表人物。根据申报情况优中选优,不搞平均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高度重视,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纳入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实施《科学素质纲》的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

2、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开展专题科普活动。开展的活动规模大,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群众多。

3、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活动方式方法有创新、有成效。

4、实施四项基础工程,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开展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备公民基本的科学素质,并从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三年以上的。

2、热心参与全民科学素质事业,积极投身到本地本部门的全民科学素质各项工作中,带头宣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出色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3、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好,带动作用强,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组织申报

先进单位的申报由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拔推荐,自行决定推荐对象,包括自我推荐和对本地先进单位的选拔推荐。拟推荐先进单位根据《石家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单位评估指标体系暨申报表》(附件1),进行自我评估,写出评估报告(学校、企业、协会、培训机构等从事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的部门及单位也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写出评估报告)。

先进个人的申报由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基本条件,组织填报《石家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附件2),进行筛选推荐。

五、组织评选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市政府主管市长审批。

六、表彰奖励

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表彰通报,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颁奖。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和评选名额,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初审推荐工作,并签署推荐意见。

2、全部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科协素质办。

3、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122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石家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120

联系人:王一报 仇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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