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市科协〔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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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电子科普画廊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科协、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
建设电子科普画廊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科普法》,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弥补我市城乡科普场馆不足的标志性工程。电子科普画廊作为新一代科普设施,是集信息化、电子化为一体的新型科普传播载体,它汇集了电视和户外传媒的功能和优势,集视频、图像、文字于一体,通过远程控制、精准投送,增强科普宣传的趣味性和时效性。同时石家庄市作为京津冀一体发展的省会城市,科普工作要走在全省的前列,为此,市科协决定在全市建设电子科普画廊,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全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为主线,按照中国科协、省科协“以创新科普技术和手段、加快科普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为核心,努力把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的要求,创新发展,推进科普信息化,努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二、目标任务
从2014年开始,由市科协筹集资金,在市内五区的公园、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分期分批地建设电子科普画廊,最终目标是逐渐向所有县(市、区)覆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播放,把电子科普画廊建成实用美观、内容丰富、趣味性强的科普宣传阵地,成为打造城市文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道风景线。
三、宣传内容
电子科普画廊宣传内容主要是党的科技方面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省、市关于科协、科普、科技等方面的政策和文件,各级科协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信息,科普知识、现代科技、实用技术等,并辅以播放电子科普画廊驻地单位的工作通知、信息等相关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在市科协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城乡建设规划和建设电子科普画廊的总体要求,做好选址建设和审核播放等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
(二)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对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主动同相关部门联系和协调解决。电子科普画廊建成后,要加强保管和使用,指定专人负责。市科协将在适当时机对各电子科普画廊的维护和使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验收,对工作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彰。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建设电子科普画廊包括规划选址、硬件建设、资源开发、播放审批、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抓好落实,使电子科普画廊建设和运行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建设电子科普画廊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