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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2 00:00   点击量:5327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直属学校:
    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我市一项影响范围较大,具一定示范性的科技教育品牌活动,并逐步走向成熟,成为广大青少年科学实践、科学素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倡导中小学生从生活实践出发,积极探究科学问题,培养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展示、交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经验,推动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研究决定举办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二、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项目包括学生作品类七项:中小学生发明创造作品、科学研究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科学幻想小说、机器人比赛(比赛时间、地点和竞赛办法另行通知);教师作品类两项:教师创新教育论文、远程教育应用成果。
    三、奖项设立
    本届大赛设立参赛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参赛学校奖;评委会将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凡获本届竞赛活动市级一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学生参赛及获奖情况将作为科技创新示范学校和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程序
    本届科技创新大赛评选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推荐。各学校对学生申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上报的作品,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留存公示照片,连同推荐作品材料按要求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县级初评。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汇总、评选,确定上报作品,统一予以公示,留存公示照片,连同作品材料按要求上报市教育局。
    第三阶段:专家综合评审。市科技创新大赛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推荐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拟定一、二、三等奖作品。
    第四阶段:素质测评。素质测评按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参加素质测评的作品数量为拟定一等奖作品数量的120%,素质测评试卷由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阅卷。测评结束后,综合专家评审结果和素质测评得分(集体项目素质测评得分取申报者的平均分)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展示与问辩。为挑选推荐参加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作品,评委会对获得一等奖的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和专家问辩。展示和问辩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参赛者必须具备市级科技创新会员资格。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一览表(见附件4),并撰写科技创新大赛总结(见附件5)。作品申报一览表一律用EXCEL格式制作并按类别分开。作品申报一览表和大赛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推荐作品一起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ruiming2007@163.com),市科技创新大赛评委会将严格按申报一览表接收作品。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核实名单后再上报,名单确定后,一律不予修改。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请参赛人员自行备份;发明创造类作品如需返还的,请特殊标注。
    (二)本届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中)三个组别分别评选。各单位向市申报作品数量为:县(市)、区各组别各项目作品除科幻画、机器人以外(学生5项、教师2项)均不超过25件,桥西区、长安区不超过40件;各县(市)、区推荐报送科幻画作品为50件,其中初中科幻画20件,小学科幻画30件;直属学校各项作品不超过10件。超件作品一律不作为评选范围。
    (三)参赛者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参赛者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严禁父母或他人代为创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对其所在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四)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曾参加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和机器人以外的参赛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否则不予申报。
    (五)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作为集体项目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学校、同一组别(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强调活动的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并符合五个要求:1.明确的选题目的;2.完整的实施过程;3.完整的原始材料;4.确切的实施结果;5.实际的收获和体会。机器人竞赛要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六)科学幻想画的参赛者要围绕本届创新大赛的主题进行创作,每人只限于一幅作品,作者年龄在6—15周岁,作品尺幅一律用4开纸(54cm×38cm),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发明创造作品需在作品上粘贴标签,标明科技创新会员注册编号、学校、作品名称、学生姓名、班级、作品简介和辅导教师等信息。
    (七)所有申报作品附申报书一份(见附件1),论文类作品需填报查新报告一份(见附件3),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一经发现字迹潦草和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缺少签字、盖章、照片等),视为不合格作品在初选时淘汰。科幻小说及论文类参赛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带一份电子版(光盘)装档案袋,同时将申报书贴于档案袋封面上。所有参赛作品请留好原始实验照片、活动日志等材料装档案袋一起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作品报送时间:2014年12月23日(周二),过期不予受理。作品报送地点:石家庄市特教学校(长征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联合科技局、科协等有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大赛组织和作品推荐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科技创新辅导员和有关学科教师等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大赛评选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作品收集、评选工作,力争使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参与到活动中来,有效地提高活动水平及作品质量。本次科技创新大赛实行获奖作品数量与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荐上报作品总量挂钩,上报作品较少的单位,获奖名额分配相应较少。
    (三)为确保此次大赛的公开、公正、公平。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做好推荐作品的公示工作,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必须拍照留档,照片随推荐作品一并上报。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工作,辖区内各科技教育示范校连续两年无参赛作品的,将取消其科技创新示范校称号。
    (五)本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jzast.org.cn ;石家庄教育城域网http://www.sjy.net.cn。
 
                           联系人:市教育局: 李辉 王瑞明 联系电话:86036652
                           邮箱:wangruiming2007@163.com
                           市科协: 李福忠 联系电话:85053606
 
 
    附件:1.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
    2.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申报书
    3.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科学研究论文查新报告
    4.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一览表
    5.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总结报告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2月4日
附件: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一览表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科学研究论文查新报告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申报书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 县(区)、直属学校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总结报告